close

天氣漸漸變涼,

Mars說要幫小牛弟買幾件好一點的貼身衣物,

所以我們就到愛的xx去,

買了2件長袖包屁衣跟1頂漁夫帽,

才醬子打完折還要1,300..

唉~小孩的錢真好賺..

回家後要給小牛弟試戴帽子,

但小牛弟說什麼也不肯戴,一直拉下來,

所以決定把帽子退回去..

沒想到,愛的xx的店員說他們的東西可以在7天內換貨,但不能退..

這是什麼道理?實在太扯了..錢一但收進抽屜就沒有再吐出來的機會嗎?

不過我不想為了幾百元浪費太多時間,

所以就換了一些消耗品,很難湊到剛好,又補了50幾元..

非常不爽的離開,下次別想我會到愛的xx消費了.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FL97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